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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不燃性測試的檢驗依據(jù):GB/T 5464和ISO 1182

發(fā)布時間:2023-05-12   點擊次數(shù):904次

不燃性測試

不燃性測試主要的檢驗依據(jù):GB/T 5464和ISO 1182。

不燃性測試是GB 50222;GB 8624;EN 13501等標準對建筑材料及制品A及防火性能測試和判定的主要測試方法之一。

    該試驗方法用于評定在樣品在受到750℃溫度時產(chǎn)生的熱量和火焰,通常這種情況發(fā)生有固定通風條件的火災增長階段。是用于評價燃燒性能等級是否達到A及的主要試驗方法。試驗樣品需制成45mm直徑,50mm高的圓柱體。試驗時將圓柱體試樣置于溫度穩(wěn)定達到750℃的專用電熱爐內(nèi),試驗過程中維持電熱爐的輸出功率穩(wěn)定不變。試樣置于爐內(nèi)后,觀測試樣在試驗過程中是否有可見的火焰出現(xiàn),同時結合計算機數(shù)據(jù)觀測爐內(nèi)溫升情況。試驗通過爐內(nèi)溫升情況及持續(xù)火焰情況判斷樣品是否符合相關燃燒性能等級的要求。

設計標準:GB/T5464-2010 建筑材料不燃性試驗方法(ISO1182:1990)

建筑材料不燃性試驗爐試樣制備:GB5464-2010規(guī)定下的建材不燃性試驗不適用與測試有涂層、有飾面層或多層的制品。對于復合制品,可以對組成改制品的各組分材料分別進行測試,并在試驗報告中說明。

    有涂層、有飾面面層或多層的制品還可以按其對火反應試驗方法進行評定(參閱GB5464-2010附錄B的B1)

取樣:樣品應足夠大,以便能代表該材料,對不均勻材料更要注意。

           每種材料應制備五個試樣。

           試樣為圓柱形,直徑45mm,高50mm ± 3mm,體積80㎝3 ± 5cm3。

           試樣應盡可能代表材料的平均性能并按上述規(guī)定的尺寸制作。

          如果材料厚度小于50mm,則試樣可通過疊加該材料的層數(shù)并調(diào)整每層材料的厚度來保證達到試樣的尺寸要求。試驗前每層材料均應在式樣架中水平放置,并用兩根直徑不超過0.5mm的鐵絲將各層緊捆在一起,以排除各層間的氣隙,但不得施加顯著的壓力。

          疊層的布置應使試樣中心熱電偶的熱接點位于該材料內(nèi)部,不應出于層間界面上。

        在試樣頂部中心延軸向應預留一直徑為2mm的孔,孔深應使試樣熱電偶熱接點位于試樣的幾何中心。